事隔多年,仍然想你。
自從你離開,從沒有你的消息,
雖然,我從不知道我們分手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麼?
但那種刻骨銘心的痛,至今仍無法抹去。
狠的是,一轉身,你音訊全無,
傻的是,一絲絲的期待,只能默默的放在心裡。
最近,學會了一句話:「避免聽見謊言最好的方法,就是不要問。」
我想,應該為自己訂一個期限,一個要把你忘了的期限。
你的生日10月28日,
就從2008年開始,一年,
到了明年你的生日那天,看看自己是否已忘了你。
還是,依然把你放在最深處的心裡。